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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培训计划(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食品安全培训计划

多位公众号读者给我们留言,希望获得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样本。经过北京正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史晶晶、金玉成、张炳福、朱丽真等多位老师整理,现将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汇编,与各位读者分享。北京正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致力于为食品企业提供一站式技术服务,具有超过十年的从业经历,已经累计为数千家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材生产企业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企标备案、工厂设计、人员培训、标签审核和体系认证咨询等技术服务。如有需要,欢迎联系史晶晶老师 15201503266(微信同号)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制度01目的为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制度。02范围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人员。03职责(1) 办公室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实施,填写培训记录,建立培训档案,考核培训落实情况,每次培训实施应提前通知相关人员。(2) 质量负责人批准培训计划的实施,负责上岗人员的审批。(3) 各部门负责人:提出培训要求,按照培训计划选送人员,落实参与培训的人员,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考核。(4) 培训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人员在结束培训或获得相关证书10个工作日内,持培训相关证明到办公室填写培训记录。04培训内容4.1?新入职人员上岗前培训内容:(1) 食品安全法规及知识,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75号令、79号令、食品召回管理办法、GB 7718、GB 2760等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2) 科学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3) 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的相关内容;(4) 产品质量标准;(5) 所在岗位必需的操作技能(特殊岗位还应参加所需的职业资格培训);(6) 安全生产知识。4.2?在职人员培训内容(1) 本制度4.1所涉及的更新内容;(2) 涉及到的新技术、新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技能;(3) 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上岗资格培训班和技术培训班。05培训频次(1) 新入职员工在报道后一周内完成4.1要求的培训;(2) 所有从业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06考核6.1 岗前考核从事食品加工的生产人员、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均需要参加岗前考核,考核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担任,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6.2 各类培训考核成绩均作为本单位人员技术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6.3 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与控制(1) 应尽量使用长期雇佣的人员,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当由于特殊增加的工作任务需要额外短期间增加临时聘用人员时,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实施。(2) 临时聘用人员应符合本制度4.1要求。07培训档案及管理(1)办公室负责培训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08考核奖惩(1)本单位组织的内部培训考核不合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再次培训考核不合格,予以100元经济处罚。(2)岗前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予以劝退或调整岗位。(3)无故不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培训,取消本年度所有评优评奖资格。(4)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外部培训考核一次性的通过给予100元奖励。食品企业审核食品标签、办理生产许可、企标备案、定制各类培训,欢迎拨打电话15201602399或咨询微信公众号!在微信搜索“食品安全与管理服务”关注本公众号,并可在“进入公众号”页面选择将本公众号置顶。↓↓↓点击阅读原文,更多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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