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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内使用面积(按套内使用面积交易≠取消公摊!专家:和房价没有直接关系)

套内使用面积

最近,一则有关“公摊面积取消”的消息在各大平台刷屏,部分媒体都在宣传“公摊面积”就要退出历史舞台,我们将在购房中省下一大笔钱等言论,这也似乎让苦苦挣扎在房价泥潭中的购房者们看到了曙光。然而,事情真的有这么简单吗?

公摊面积怎么就“被取消”了?
原来在上周六,住建部发表了《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在其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当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了“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换句话说,目前刷屏的所谓“取消公摊面积”的言论,正是由于“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句话。接下来的内容,咱们就从几个问题入手,看看“公摊面积”究竟是不是真的“被取消了”?

套内使用面积与公摊面积
对于套内使用面积其实很好理解,简单来说就是“不包括墙体、柱子等结构面积,我们对房子真正的使用面积。”而公摊面积,顾名思义,就是居民住房中的公用面积,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等等。

公摊面积=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简单来说,公摊面积越大,居民住房的实际使用面积也就越小,这是购房者“不可言说的痛”,也正是因此“取消公摊面积”的话题才戳到大家的“痛点”。

公摊面积真的“被取消”了吗?
了解了公摊面积之后,我们再回头看这个引起争议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根据@央视新闻的官方解读,该征求意见稿,征求的是对一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意见,是开展工程建设活动的“底线”要求,具有“技术法规”性质。

简单来说,这个规范是用来约束工程建设行为,约束的是住宅项目建设单位,与我们关心的“住宅交易”没有直接关系。到底我们将来的交易是按照“建筑面积”,还是按照“公摊面积”来计算,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比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因此,我们并不能指望一个技术性法规来“取消公摊面积”,这一切只是个“误会”…

你爱或者不爱,“公摊面积”就在那里…
这件事情之所以引发轩然大波,最重要的还是因为《规范》中“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表述,这导致了媒体的误读和网民的“狂欢”。

我们暂且不说“套内计价”的交易方式能否带来“公摊面积”的取消,在现实房产销售中,“套内计价”也不是与“公摊面积”势不两立的。现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办法》还解释,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

就算是在目前的房产交易中,无论开发商前期宣传如何,最终签订合同基本都是按照套内面积计价的。举例来说,假如宣传时期开发商为了噱头,会告诉你房子5000/㎡,到在实际交易中也会标明按照套内面积计价,8000/㎡。

无论如何计价,对于购房人来说,房子到手的总价都是一样的,“套内交易”改变的只是计算方式,并非取消购房者要承担的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就在那里,不增不减。

=小爱的话=

尽管“取消公摊面积”是民心所向,可是这并非就能为我们带来什么实际利益,一方面开发商可能因此提高单位面积价格,维持购房的总价,另一方面某些开发商还可能因此压缩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品质,影响我们的生活质量。因此,作为投资者的我们这阶段更应该保持冷静的头脑,千万不要受到某些言论的误导,盲目做出购房决定,而应该紧密观察市场动向,积累更多初始资金,做好充足准备,迎接未来更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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