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百科

我也曾爱一个人如生命。

|| 恭喜你和全世界千万分之 一的聪明人一起关注了这片森林 ||
这 是 一 段 很 长 的 故 事 ,谢 谢 你 能 看 完
2005年的时候,我高三。
还记得那几年整天传着要高考改革,明年要考新课标卷了,还要换课本什么的。班头儿疯了似的给我们打鸡血,鼓励与恐吓齐飞,试卷共成绩一色。
“今年考不上大学你们这辈子就毁了!明年换试卷你复读都没得去!”
我被班头儿的这句话吓得不轻。即使之前已经兢兢业业认真学习了两年,面对高考的压力却有增无减。
那时候她是我们班的学霸,学习很有天赋的样子,一点也不担心高考,每天都开开心心的。我暗暗有些嫉妒,凭什么她整天玩还考的那么好,我拼命学习还比不上她呀,老天爷真不公平。
不过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对她的关注渐渐多了起来,知道了她喜欢一个女子明星组合叫SHE,知道了她其实学习的时候很认真,知道了她的人缘特别好,好像除了我,班里大多数人都喜欢她。
我没来由的为自己莫名其妙的敌意感到内疚,想着什么时候能找补一下关系。
现在想来真的幼稚的好笑,她那么耀眼的一个人,哪里知道你一个总是呆在角落里的几乎陌生的同学对她的感觉呀。可那时候就是傻嘛,这么想了,也幸亏就这么做了。
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她喜欢的组合出了新专辑,我们的小城里买不到,她为此郁闷了很久。
我并不太明白专辑是什么东西,但那时候我爸做生意,常去省城进货,于是我就软磨硬泡让他帮忙从省城带一盘回来。我爸觉着我的要求来的奇怪,不过为了照顾我高考前的情绪,还是跑了好几家音像店买到了那盘磁带。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磁带的名字叫《不想长大》,从我的手上递到她手上的时候,她大大的眼睛闪现的神采后来好像再也没见过了。
熟悉以后我才知道碰巧那天是她生日,她说这是她收到的最喜欢的生日礼物。得知我不知道SHE是谁的时候,有点怒其不争的专门带来卡带机让我听。
她微眯着眼哼着歌,我就斜眼偷偷看着她。
看着她随意的别过落在小巧的耳朵上的碎发,我心跳突然变快了,感觉脸烧的通红,手忙脚乱的借口上厕所跑出了教室。
这么多年过去,我还是最喜欢初夏的天气,每年五月份开始,胡同巷口的椿树变得蓬软,街边的槐花开的旺,空气微甜,风也不燥,好像我还没老,你也年少。
我怎么了?我问了自己好几次也不知道。
从那以后,我越来越期待上课,恨不得周末也去学校,这样每天就可以理所当然的见到她了。我开始学着她喜欢SHE,听他们以前的歌,趁周末找机会看新闻视频,只为了能和她说上话。
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好,开始一起上下学,每次送她到家后都要站在楼下等她从卧室里探出头和我挥手再见。我们开始一起学习,比拼成绩,约好要一起去北京上大学。
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几乎是眨眼间高考就已经结束了。
她发挥不错,如愿以偿去了首都。我发挥略微失常,没能和她上同一所大学。知道她志愿的时候突然感觉期待已久的大学生活一点儿意思都没了。
望着她坐的那列北上的火车离站台越来越远,心里好像啵的一声打开了柠檬味儿的汽水,一股酸酸涩涩的烧劲儿把嗓子塞得鼓囊囊的。
多年后我才知道,原来那股奇怪的烧劲儿有个学名,叫喜欢。
上大学之后我们有一段时间没能联系。
我写了好几封信都杳无回音,也不知道她寻呼机的号码。我以为我的初恋还没开始就这么断了。
可是还没等我释怀,海峡那边SHE的演艺生涯却达到了巅峰,真正的开始大红大紫,新专辑狂销百万张,拥有了人生中第一张白金唱片,连我在的这所内陆小城的学校里都有很多人为之沦陷。
压抑许久的情绪随着SHE的红火越发灼心起来,开始想尽办法联系她,跟以前的同学打听她的近况,又连着写了好几封信给她。
幸运的是虽然这次她依旧没有收到我的信,但我却收到了她寄给我的信。她兴奋的说北京真大,学校也好,食宿都很棒,最后还留下了她宿舍楼的电话号码。
从收到信的那天开始,我大学那几年仅有的消遣就只剩下听歌和给她打电话。后来大二也开始赶时髦用qq,在昏暗的网吧里那块小小的聊天窗口成了我整整四年幸福感的主要来源。
大学几年居然都没断了联系,感情还因为距离的关系显得愈发难得。
那时候的我们就像还年轻却已经开始红了的SHE一样,对未来的生活有各种各样的期盼和想象。
可是我一直都没敢坦承心意。
我告诉自己别贪心,你都已经是她最好的朋友了不是吗。
说我懦弱也好,胆小也罢,总之我自始至终只敢扮演她异性蓝颜的角色,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对角色的理解越深,假装朋友愈发驾轻就熟。
不是没想过如果当时再勇敢一点结果会不会不一样,不过也谈不上后悔。
因为彼时我关于未来的计划里,有她就很满足了。

大四那年SHE开了第三次世界巡回演唱会,叫《爱而为一》。我们都很喜欢那次的名字,她特别想去,不过我们的经济条件并不允许任性,我只好安慰她以后还有机会。
谁知道没等来演唱会却等来了SHE决定单飞的消息,当时我们都是临近毕业该找工作的时候,也是我喜欢她的第五个年头。
虽然公司一再强调绝对不会解散,可她的心情依旧差到了谷底 ,打电话的时候她的声音前所未有的低落,我心疼的不行,也更坚定了要去她工作的地方陪她的想法。
我装作不经意的样子打听出她的工作意向是留在北京,于是悄悄的修改了自己的就业志愿,反悔了刚刚签好的那份工作合同,付了一大笔违约金,匆忙中随意的面试了一家北京的公司,虽然薪酬很低,但为了能留在北京没怎么考虑就签了合同。
我不是非要和她在一起,我就想和她呼吸同一片天空下的空气,就只想陪着她而已。
刚开始工作我们都不太适应,工作进展并不顺利。就在她连续几天给我抱怨上司傻逼的时候,Selina拍戏时被烧伤的消息也传了开来。
那几个月她的情绪简直就要崩溃了,我不知该怎么安慰,就拉着她去买醉。
年轻的时候总以为无论什么事一杯黄汤下肚就都能随风而去,留下了遇事买醉的坏习惯,到后来即使已经明白了逃避不是办法,却还是要先让自己大醉一场再说。
我这辈子喝醉的次数不多,都是和她在一起。
所以以后应该也不会再多了。
2011年的时候我们都成熟了不少,顺利的度过了工作的适应期。
工作一年体味到不少社会的残酷,与其说我在陪伴她,不如说她是我的精神支柱。
日子总归是越来越好了,她却一直遗憾没能赶上SHE的最后一场合体演唱会。
那年年末Sellina回归了,他们还在台北开了十周年歌迷会 ,sellina的脸上还有没完全恢复的疤痕,但我却觉着她更漂亮了,她的身边多了一位男人,听新闻说那个男人对她很好。
出新闻的时候她正在边看电视边吃泡面,嘴角油乎乎的,回头特别开心的对我笑,夸我真是料事如神,说不定我们还真能看上一场三人合体的演唱会。
于是那段时间我每晚睡觉前就会默默地许愿让sellina早日康复,早早合体,早早开一场演唱会。
2012年SHE终于又合体出了新专辑 叫《花又开好了》, 我买来送给她的时候,想了想又给自己也留下了一盘。
让我们都挺意外的是组合里第二个结婚的居然是最像假小子,性格最大大咧咧的Ella。
她看着新闻图里一脸幸福的Ella有点羡慕的感叹自己的盖世英雄怎么还没来,我望着她的侧脸说不出话。
2013年春节,我掐着零点准时打电话给她祝福,顺便提醒她记得看SHE的演出, 唱的是shero ,她最喜欢的歌。她开心的应承着,电话那头有家里热热闹闹的声音,没说几句就被弟弟闹着挂了电话。
可惜我好像并不是你的Hero,我合上手机望着窗外满天的烟花默默的想。
2014年5月,听说SHE要来内地开演唱会的消息,我第一时间托人买到了票。
于是我们九年来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两个人的旅行,是飞去深圳看了一场演唱会。
太热闹了,全是人 ,场子坐的特别满,灯光音响特别好。
她一边跟着全场大合唱,一边用力地挥着荧光棒,看样子开心极了。
我望着她的侧脸,场内挺暗,可我还是看到了她一如曾经小巧的耳朵,不过如今戴上了耳钉,也没有那时候的碎发了。
台上开始唱不想长大,这首歌我听了九年,这次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好像九年过去我们什么都没变,她还是穿着校服坐在窗边哼着这首歌,我站在这头远远望着她,耳边有粉丝的尖叫声,话筒的电流声,火车轰隆隆的开出车站,椿树轻飘飘的抖开蓬荫,知了叫的燥热,单车的后座晒的发烫,试卷呲啦啦的甩向后排,老师用板擦敲着黑板,惊起一片昏昏欲睡的同学。
我们早就变了。
气氛被这首歌推到了高潮,粉丝们愈发疯狂的尖叫推搡,她的脸颊因为激动或者灯光变得红通通。
我看着她一如当年小小的一只,好像伸手就能抱在怀里。
可我不敢,我只敢趁着人群喧嚣的时候对着她的背影轻轻说一声我爱你,单是这样就能耗尽全身的力气。
她好像听到了什么,转头问我怎么了。
我慌忙摆手,生怕被她听见,我们会不会连朋友都没得做。
没什么!我挥挥手,没什么的.
她问我是不是不喜欢太吵,我说:没有 我特别喜欢!
我狠狠的挥动着荧光棒,大声的说:特别喜欢!
2015年,她结婚了。
我喜欢了十年的姑娘,终于要嫁人了。
她喜欢那位很久了,久到我们刚毕业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为了那位才留的北京,久到我都快忘记她有爱的人了。
我爱她十年,陪了她五年,够本了。
她请我做她的伴郎,我本来不想答应,但我还是答应了。
我多傻啊,答应的理由仅仅是我想和她一起走一次红毯 。
婚礼进行曲响起来的时候,望着她从红毯那端朝我走来的时候,恍惚间以为接下来她就要挽着我的手臂走向神父,在众人的见证下交换戒指,然后告诉我她愿意。
我没能坚持下来那场婚礼,我还是很害怕。
我亲自递给他戒指看着他为她戴上,然后我就走了。
看她在忙着敬酒,也没和她打招呼,发了短信说身体抱恙。
走出会场的时候那天天气蛮糟糕的,没开车,也不想回酒店,就漫无目的的瞎走,不知走了多久,抬头就到了江边。
半路上开始下雨,我不想打车,也不想躲。不知道别人看起来我是不是特别失魂落魄。
其实我也没多难过,就是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少了一点什么。
望着大颗的雨滴砸在江中丝毫不起波澜,我告诉自己结束了,这场唱了十年的独角戏终于迎来了它该有的结局,骑士守护的公主与王子过上了幸福的日子,他牵着他的战马,腰间挎着宝剑,恭恭敬敬的向观众脱帽致意。
那天我在江边站了很久,发现有一只鸟不断的飞来飞去,衔起石头然后丢进江里。看了半响我有点好笑,也不知道它知不知道这是白费力气。
人的记忆这个东西很玄乎,绞尽脑汁想要忘记什么的时候,却记得更清楚,偶尔试图回想起一些明明过去不久的事情,却发现已经忘得一干二净。
傻逼。

2015年年底,我辞了职,换了工作,准备离开北京。
她打来电话问为什么突然换工作的时候我正在焦头烂额的收拾行李,我沉默了下然后笑着回她:我想换一个工作,换一种生活,何况这家工资比我现在好多了,傻子才不去呢。
没能说出口的话是 :因为我总要离你远一点,才能快点适应没有你的生活呀。
房子也不大,东西也不多,两个行李箱就能全部装下。我退了房子,一寸一寸的与这里告别。关门时听到锁扣的啪嗒声,居然有些难过。
我拒绝了她要请假来送我的提议,一个人提着两个行李箱离开了这座住了五年的城市。
办行李托运的时候忽然觉着场景有点熟悉,好像五年前我也是这样一个人来的北京,也是这样两个行李箱,不过没这两个好看。
这俩都是她帮忙挑的,比我眼光好多了。
等待飞机起飞的时候有点焦躁,于是点开音乐想听听歌。一打开就看到首页推荐的SHE新歌,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摁下了播放。
那首歌叫《你曾是少年》。(就是你现在听到的这首)
我至今都有些后悔听它,因为在飞机上痛哭失声的样子实在是太难看了。那个漂亮的小空姐吓得手足无措,一个劲儿的给我道歉:“你别哭啊……我再找一条毛毯给你还不行吗……”
“有些时候 你怀念从前日子
可天真离开时 你却没说一个字
你只是挥一挥手 像扔掉废纸
说是人生必经的事
酒喝到七分 却又感觉怅然若失
镜子里面 像看到人生终点

许多年前 你有一双清澈的双眼
奔跑起来 象是一道春天的闪电
想看遍这世界 去最遥远的远方
感觉有双翅膀 能飞越高山和海洋
……
许多年前 我曾是个朴素的少年
爱上一个人 就不怕付出一生
相信爱会永恒 相信每个陌生人
当我和世界初相见
当我曾经是少年 ”
我高中的时候对周围一对一对的情侣很嗤之以鼻的,总是固执的认为,少年时期的爱情一定会无疾而终。(你看,妈的,我也没想错。)
可是直到遇上她的时候我才明白,原来爱情这东西玄乎的很,那一瞬间动心的时候并不在乎能爱多久的。我不在乎容颜是否老去,不在乎我们以后是否分离,不在乎你我还会不会相遇,我只知道你拥有一双我见过的最清澈的双眼,我只知道你拥有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最美的脸。
十年来我遇上过太多的人,比她漂亮的不在少数,比她对我好的人也不是没有。
但每次失眠我抱着被子望着窗外的时候,每次下班时外面开始下雨的时候,每次经过她喜欢的蛋糕店的时候,每次加班到深夜累的喘不过气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想她是我唯一可以放松的方式。
上次有一个朋友邀请我回答 “爱一个人爱到习惯的时候是什么样的体验 ”
我想了想,拒绝了邀请,然后在心里悄悄嘲笑他,这种问题有什么好回答的呢?
吃饭是什么样的体验?喝水是什么样的体验?
呼吸是什么样的体验?睡觉是什么样的体验?
爱一个人成习惯的体验就是:
以上这些事我都可以不做,但我不能容忍自己有一天不爱她。
这些年来,这些事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爱情嘛,始终是一件私人的事。
可是前些天下班回家的路上刷微博刷到一条SHE三个人清唱的视频,看着视频我忽然发现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切都变了,印象里那个假小子Ella早就蓄起了长发,曾经最理想型的Hebe却至今还没有恋爱的消息,Sellina也在今年和携手并肩走过苦难的那人分开了。
抬头看到地铁玻璃里映出的样子我才明白,原来我们都长大了。
我学会了独自生活,学会独自工作,从来不进厨房的我也开始试着自己做一些东西吃.
我比曾经厉害多了。
更重要的是十年过去,我好像明白了什么是爱情:就是假如你爱一个人,你会不自觉的爱她爱的一切。
不知道你会不会看见这个故事,我觉着自己其实隐藏的也没有那么好。
看完演唱会的那天晚上你喝的烂醉,我背着你回酒店的时候你迷迷糊糊的问我 你对我这么好,你是不是喜欢我呀…我当时紧张的心都要爆炸了,不知该怎么接话,只好装作没听到。
如果有幸你能看到这个故事,而且还依然有一点好奇的话,我想告诉你这个迟了几年的答案。
我不喜欢你呀。
我爱你。
十年来我每分每秒都在爱你,可我现在不想爱你了。
因为你有身边的那个人爱你,更重要的是你也爱他。
而我也要收拾打扮一下,准备爱上下一个人了。
我会努力把日子过的好好的,但你一定要过的比我好。
其实我还是蛮自私的。
我会努力忘了你,可我想让你一定记得,你的青春里除了闪闪发光的Shero,还有一个努力了十年也没能成为Hero的傻木头。
你不必感到难过, 如果再重新来一遍的话我还是会选择这样做。
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所以你放心,我对你的心意总有一天也会过期。
或许是太过重视所以才会伤心难过,可我不后悔在它没过期的时候视若珍藏。
因为这世上所有的好东西,大抵都要在珍惜中失去才最有味道。
我曾经把这份感情奉若神明,多少次也想过如果你我能在一起是不是也会有寻常爱情里该有的起承转合。但我不愿意,我要在余生想起的时候始终能告诉自己,天注定未来总有人缺席,还好是早已深爱过你。
我不是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你。
而是因为遇到你,这段日子成了我短短几十年的疲惫生活里,仅有的光芒万丈。
这大概是蠢笨懦弱如我所能想到的,最深情的告白了。
对不起,先走一步啦。
-再见-

犹豫了很久要不要把它发出来
我想让它永远属于自己
又怕将来有一天会忘记
写下来用了整整三天时间
心神皆疲
有朋友看过后建议修改一些相处的细节好让故事丰满些
否则像流水账似得怎么会有人愿意看
但我想了想还是决定将它原原本本的放在这里
我要记录的是一段干干净净的记忆
如果有人愿意忍受冗长的叙述和繁琐的记事看到这里
我自然是感动的
如果不愿意 我也没什么好失落的
每个人都有一段不愿提起又舍不得忘记的日子
如果这段略有些难过的生活让你跟着难过了
先和你说声抱歉
谢谢你能来到这里
谢谢你还没有离去
感恩相遇
有些累了
早些休息
晚安
赤木与森
微博 @赤木与森
一个没天分有匠心的写字匠
简书签约作者,媒体从业者
上过天下过海,年轻又好看
帮你跨越情感与现实的距离
坚持用原创温暖世界
许多年前我还是个朴素的少年
爱一个人就要付出一生

版权声明